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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8章 鸠占鹊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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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小庄别闹。」罗浩道,「又没人死,不是什麽大事,以后都小心点就得了。」

「师兄,这就是和稀泥麽?」

罗浩说到这儿,嘴角不禁泛起一抹苦笑。

说白了,这次事件能这麽处理,无非三个条件:一是人没死,二是涉事医生得到晋升补偿,三是当事人愿意息事宁人。

各方心照不宣地达成默契,无非是让领导们能睡几天安稳觉罢了。

可庄嫣听完这套说辞,眉头却越皱越紧。

她攥眼底闪烁着不服输的光芒——这种和稀泥的处理方式,与她的三观格格不入。

「回家问你爸去。」罗浩见冯子轩不好开口,便自己开口训斥道。

「小嫣,有些事难得糊涂。人家住院老总都不说什麽,你就别义愤填膺的了。」

庄嫣被罗浩训了一句,也不敢多说什麽。

但她却像是倔强的驴一样,梗了下脖子。

「冯处长,那我回了,有什麽结果跟我说一声。」

「行,估计几个小时后就能出鉴定结果,现在扫黑除恶每年的指标都很难完成,这麽大的事儿根本压不住。」冯子轩道。

「患者是什麽身份?」

「八卦的话等我搜集齐,明天一早跟你说。」

罗浩拨通马壮的电话,简短了解完最新进展后便回家休息。

次日清晨,他连白大褂都没来得及换,径直来到冯子轩的办公室。推门而入的瞬间,扑面而来的咖啡味浓得呛人。

冯子轩的状态明显不对——双眼布满血丝却异常明亮,面色苍白中透着不自然的潮红,有些亢奋。

办公桌上散落着七八个空咖啡罐,菸灰缸里堆成小山的菸蒂无声诉说着这是个不眠之夜。

「小罗,都搞清楚了。」

「怎麽回事?」罗浩坐下,竖起耳朵听冯子轩的八卦。

「赵总是市里面一家公司的老总,这不是看上一个新来的姑娘了麽。」

原来又是这种故事,罗浩觉得无趣。

「姑娘有个男朋友,他俩商量了一下,觉得还行,要不然两人想在省城买房子丶结婚估计挺难。然后那姑娘就跟赵总了……」

这话说得,的确挺毁三观。

冯子轩虽然知道经济不好的时候类似的事情只会层出不穷,只有更毁三观,没有极限。

但他还是顿了一下,笑笑,「赵总也挺不地道的,前段时间他爱人去世了。」

「去世?」

「出国旅游,遇到了一起车祸,和赵总无关。」

「哦。」罗浩点点头。

「他觉得这姑娘性格最好,就商量着要结婚。可人家就是为了挣俩钱,让后半辈子安稳一点,所以不愿意。赵总的脾气也不好,这事儿就僵在这儿。」

「后来同意了?」罗浩无奈苦笑。

「嗯,说是那姑娘和她男朋友商量了一下,想出了个鸠占鹊巢的办法。反正已经陪了两年,再多几个月也无所谓。两人登记结婚,在网上买的原料,灌进胶囊里,当成是解酒药。」

「……」

「今天的日料也是那姑娘给订的,特意挑了一家有新鲜河豚的日料店。」

「前后差不多就这些,没什麽太特殊的。也是他们运气不好,被你发现了。」

罗浩也不知道自己这麽「发现」到底对不对,他想了想,乾巴巴的说道,「那姑娘哭的太假,一眼就看出来不对劲儿。」

「那倒是,小罗啊,其实他们这麽做可以说是天衣无缝。就是凑巧了,赵总只吃了一粒河豚毒素,不是两粒。」

「为什麽?」

冯子轩耸了耸肩,摇头,「不知道,但吃一粒是最麻烦的,躺在重症监护室里,死,死不了;活,活不了。」

那倒是。

这种病没什麽特效的疗法,罗浩倒是知道本子有几个研究组一直在研究河豚毒素的治疗办法,但这麽多年过去了,还没有什麽进展。

「话说啊,那个玻尿酸出国一段时间,的确成熟多了。」冯子轩把话题扯到马壮身上。

「嗯,马壮看起来精明干练了不少,估计是出国后要接触当地的大人物,打交道丶寻求保护之类的吧。」

「他在外面的生意做的不小?」

「不是一般人能干的。」罗浩直接回答道,「前年年底的时候娄老板和几个煤老板帮着中粮出手了一栋……」

一栋,这俩字罗浩特意加重了语气。

「在魔都的公寓楼,几十个亿。国资出货,意味着大盘终于到顶了,但想出货的话也没那麽简单。有人傻钱多的煤老板出面接盘,是最好的。」

「接盘,也找了几个海外的关系?」

「嗯,咱们在海外虽然不声张,但还是有和当地势力联系密切的。」罗浩回答道。

冯子轩知道罗浩的意思,但他没这方面想法,只是好奇马壮这个人的确成熟了不少。

那种情况能第一时间封闭厨房,全程录音录像,没有一秒剪辑,给官方提供所有证据,这事儿做的的确果决。

即便没有罗浩做什麽,马壮那面也可能绝地翻盘。

只能说那姑娘订了一家比较「靠谱」的日料店,最后把自己都吃进去了。

「小罗,我看最近沈主任手术做的少了?」

「沈主任的儿子沈一飞要高考了。」罗浩道,「现在每天焦虑的不行,让沈主任多在下面看着,上台就不用了。」

「你们组也是兵强马壮啊。」

「还行。」罗浩想到一件事,表情古怪。

「你怎麽了?」冯子轩问。

「杰森医生在网上买了个老秦兵马俑的模型,每天上手术之前都要拜一拜。」

「……」冯子轩一怔,「还有这事儿?他怎麽会喜欢兵马俑呢?」

「好像外国人最喜欢的是大熊猫,其次就是兵马俑。他们的古董都是假的,所以就特别喜欢真古董吧。」

冯子轩听到罗浩主观意识十足的话后,哈哈一笑,他忽然认真的看着罗浩。

「小罗呀,你知道最近好多人旁敲侧击,问有关于你的事儿麽。」

「???」罗浩一怔,摇头。

「人家手下小弟的地位都比庄院长高。」

「那挺厉害的。」罗浩很平淡的回答道。

冯子轩饶有兴致的看着罗浩,「有兴趣麽。」

罗浩也没问冯子轩说的是什麽,直接摇头。

「我就知道你没兴趣,直接帮你否了。」冯子轩笑道,「其实从我的角度来看,你选的有点早。」

「我,罗浩,不需要这个。」

「行,那你忙去吧。社区医院那面监控的不错,再磨合一个月,估计院里面的问题会少很多。」冯子轩最后给罗浩了一个答案,把他送走。

「真是。」冯子轩自顾自的回到办公室,「就借个种而已,跟谁结婚最后不都是离婚麽。」

因为几十年前独生子女政策,每家每户只要一个孩子。

南方,普通人会差一点,不会严格遵循,基本都是20岁左右结婚,生俩孩子后夫妻二人出门打工挣钱。

至于二胎三胎上不了户口也不是什麽大事,等到了上学的年纪再说就可以。

一面是木已成舟,一面是九年制义务教育,都是法,所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机关企事业单位不一样,还是要严格遵循。

所以导致某些大人物能上得了台面的继承人是女孩。

入赘,也成了一个实打实的名词。赘婿,不仅仅是一本小说的名字。

其中以临安萧山最为有名。

赘婿就是借个种,一般对男方就俩要求——长得好+学历高。

你穷成什麽样都不重要,人家要的就是基因传承。毕竟赘婿的核心就是要下一代,孩子能继承的也就这两样——外形条件和智力水平。

别的,都能靠钱砸出来。

类似的事情在东北比较少,毕竟改开伊始的时候东北是比较发达的地区,不光是城镇化建设,还包括各种大型国企林立。

而且家族观念没有南方那麽浓郁。

东北的女孩哪怕是三十多岁,也是个孩子,出门回来父母都会去接。

Emmm,甚至上班后也有父母去接孩子下班的。

这一点和南方有所不同。

询问冯子轩的都是南方的朋友,去年一年罗浩拿到了三青,在普通人那,根本没人知道这种事儿。

但是放在有心人眼中,这就是了不起的大事!

不到三十,未婚,身高相貌都是一等一的,智力水平还是翘楚,这种赘婿很难找。

但罗浩都没细问就直接拒绝了,估计是燕京那面经常有人给他介绍类似的。

冯子轩微笑,想着罗浩。

不靠自己?呵呵。一般来讲年轻人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在社会上历练十年,被命运按在地上恶狠狠的摩擦过就知道赘婿的好。

跟谁结婚不是结婚呢,反正大概率都是要离婚的。

别说是这种,从校服到婚纱的那种离婚率都不少。

反倒是赘婿这种目的明确的,双方都能想明白的,婚后的日子却能过的踏实。

但罗浩不一样,他说他罗浩不需要。

年轻人,底气十足啊,冯子轩不知道为什麽,越想越笑,仿佛看见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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