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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3章 合议庭的探讨,我们应当支持反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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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钱罡则是抬手制止,继续说:“听听我的理由:

首先,存疑时有利於被告原则。在正当防卫的认定存在重大争议时,我们应该做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解释。

第二,特殊防卫权的立法本意,就是要解决公民在面对极端暴力时‘敢不敢还手’的顾虑。林江雪的情况,完全符合这种立法初衷。

难道诸位不知道,社会舆情已经很大了。

虽然林默打过的那场“王皓反杀案”推动了正当防卫的法治建设。

但是条件还是太苛刻,林江雪案件是一个案例。

我翻看近几个月的判决案例,还是有‘被强间䭾’杀害强间䭾后被判刑的案例。

这是不对的。

在法律上,这个案子有医疗鉴定报告,也站得住脚。

同时,这个案子在情理上,它符合最朴素的正义观——一个人有权拚命保护自己不受强间。

所以,我的意见是:林江雪的行为属於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宣告无罪。”

说到这里,两位审判员脑海中想到了那则鉴定医疗鉴定报告。

吴磐有些担忧的问道:“冯海被拖出去前说的那句话其实没错,作为一个人,我不相信林江雪没有任何报复意图,只不过林默的辩护实在是完美,如果就这样在林默近乎诡辩的形势下,判决无罪,是否会引发舆论对司法,甚至对林默的攻击?”

钱罡摆摆手:“从我个人情感出发,我认可林江雪的做法,要知道那是在密闭的环境下面对三个穷凶极恶之徒,无论林江雪对他们做了什麽,都是自我防卫。

如果我们判决林江雪有罪,那麽反而是告诉绝对弱势群体在遇到危险时,不能反抗。

这样会助长犯罪意愿。

就像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与时俱进的更新,逼的林默以一种近乎擦边的方式来赢下那场霸凌案件一样。”

说到这里。

王兰也点点头:“法律是维护秩序,保护弱䭾的,维护文明的工具,如果丧失了属性,那就不是法律,我支持无罪判决。”

吴磐松了一口气:“说实话,林默拿出医疗检测报告那一刻,我有些庆幸,不然我真不知道这个案子怎麽判才好。”

随後三人都点点头,统一了意见。

三人回到了法庭。

原本吵闹的法庭瞬间安静了下来。

咚!

钱罡:“现在开庭,双方进行最後陈述后,宣判判决。”

说完,钱罡看向林默,问出了心里的疑问:“被告辩护律师,我想问一个问题,你方是否接受?”

林默:“接受。”

钱罡:“你是怎麽想到去给江雨申请医疗检测的?”

该问题一出。

所有观众都是冒出了问号。

是啊,谁家律师会想着去检查当事人的器官问题?

这思维的确有些逆天了。

而林默也没藏着掖着,直接翻阅法院掌控大屏幕的平板,翻到了案件经过详情,然後将其中的一句话画了一个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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