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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了杜兴华身边。
曲胜男擦了擦额角的汗,看陈远川脸不红气不喘的,好像连汗都没出,很是佩服。
“陈哥,你的身体素质可真好,爬了这么久的山都没什么反应。”
“主要我们生产队后面就有座大山,我平时没事经常上山,一待就是一天,进山就跟进自家后院一样,都习惯了。你们城里人平时活动得少,觉得累也正常。”
说实话曲胜男着实让陈远川有些刮目相看,别看人家是个姑娘家,却一点不娇气,跟着走了这么久,也没叫声苦,比那个丁浩可强多了。不过从这姑娘的名字也能看得出来,会给自家闺女取“胜男”这种名字的,一般都有一颗好胜的心,想来在培养孩子的时候也不会太过娇惯。
“整天待在乡下地方跟土地打交道,吃不饱穿不暖的,可不是得经常上山吗?胜男你这种在城里长大的,根本就不知道乡下的日子有多穷。”丁浩见曲胜男夸赞起了陈远川这么个死对头,心里很是不舒服,在乡下过穷苦日子的人,有什么值得推崇的,那个陈远川就是个大老粗。
曲胜男皱皱眉,没有再说什么,她觉得丁浩越来越幼稚了,她能理解丁浩因为之前百货大楼的事情,对陈哥有意见,但问题是丁浩也没本事做什么,就会时不时地阴阳怪气几句,也就是陈哥懒得搭理他,不然丁浩还得跟上回一样自取其辱。
“丁浩,你要是力气多得使不完,就跟着古叔一块找参去。”杜兴华瞪了眼丁浩。
丁浩只得闭上了嘴,陈远川则根本就没有理会丁浩,他在周围走了一圈,很快就抓了几只兔子回来,跟杜兴华交代了一声,就到前面不远处的小溪处理兔子去了。
等他这边兔子快烤好的时候,古叔也回来了。
“我在那边的山坡处发现了棵参,不过个头很小,看样子应该没有几年。”
个头过小的参,就是采参人发现了,一般也不会挖的,挖出去价值也不大,还不如做个记号,让那参再多长几年。
杜兴华点点头,也没指望刚来就能找到年限长久的参。
“先吃东西吧。”陈远川将烤好的兔子跟除了丁浩以外的另外三人分了分,兔子也没多少肉,他食量又大,所以给自己留了两只。
丁浩见陈远川自己一人吃两只,都不分给他,立马不乐意了。
“你什么意思?我的呢?”
“我们这种跟土地打交道,吃不饱穿不暖的,才需要上山去打野物,你是个金贵的城里人,怎么能吃这种粗鄙的东西?”陈远川看都没看丁浩,很快就将自己那两只兔子吃完了。
丁浩气得干瞪眼,却又说不出反驳的话,他们上山自然是带着干粮的,可别人都在那里吃香喷喷的烤兔肉,就他没有。丁浩本就是个受不得苦的,哪里咽得下那干硬的冷馒头,他只得朝杜兴华求助。
杜兴华是个拎得清的,只当没看见,说白了陈远川只是他出钱雇来帮忙的,又不是他们家的佣人,他哪里做得了陈远川的主,他们其实也是跟着沾光了的,丁浩整天给人家找不痛快,还能指望别人请你吃兔肉?他觉得丁浩合该受个教训,反正馒头也不是不能吃。
最后丁浩实在饿得不行了,只能去啃干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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