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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纪一在会议上的发言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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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纪一在会议上的发言稿

感谢各位给予这次发言的机会。

按照我的理解,现在正在讨论的是一种新的办案机制。

过去一段时间,我有幸参与了发生在全国数个地区的大型恶性案件,其中也包括了在新年当天足球决赛日出现的人质威胁事件。在那之后,我不断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是否真的拥有处理这种事态的能力?

我并非在批评现有的制度模式,也并非怀疑地方刑事部门的处理能力。

但现实是,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很多案件已经逐渐脱离了传统刑事事件的范畴。它们具备几个共同特徵:突发性极强丶跨地域流动明显丶对社会秩序构成高度影响,并且在黄金时间内要求高度集中指挥与快速响应。

比如连环杀手案件,其轨迹常常跨县甚至跨道府县移动;儿童绑架事件,容错空间极小,需在数小时内完成信息建模与搜索包围;大型人质威胁与公众场所劫持案,若无高等级指挥权限,各地响应将极度混乱;而当案件涉及政界丶财界丶宗教或媒体等高影响力人物时,更需要的是一支具备「协调丶压制丶切割」能力的行动单位,以避免案件调查受到过多外界因素干扰。

这类事件不是常态,但一旦发生,就必须以最高等级资源丶在最短时间内出动丶以最专业方式应对。

我认为这正是设立『广域重大案件对策班」的基础逻辑。

我明白,这不是一个轻率的设想。改变现有的运行模式以应对随社会发展进化的犯罪,尤其是跨越行政边界的组织调整,势必会带来资源分配丶权限协调丶人事安排等一系列现实问题。

但正因为此,我希望能够就几个关键环节,提出明确而可操作的初步请求。

接下来,我将从人员编成丶信息系统丶出动方式与待遇机制四个方面,阐述对本班制度设计的基本构想。

首先我想提到的是关于本班的人员构成,

既然我们面对的是全国性丶突发性丶非定型的恶性案件,那我们就不能再依赖过去那种「就地抽调」或「临时成立小组」式的编制思路。很多时候,案发地的人力并不具备对应的经验,调派又常常滞后于案情变化。

因此,我的提案是:给予对策班从全国范围内自由挑选核心成员的权限。无论出身道府县丶所属课别丶现任警衔,只看适配度与执行力。

这不是为了突破组织框架,而是为了确保对策班能以最小的成本,建立一支真正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执行任务的精锐小组。

另外,我必须强调一点,那就是一旦进入任务状态,案件当地警署必须服从本班的统一指挥与部署。否则,这支班组的存在就失去了意义。

第二项是关于设备与信息系统的问题,

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我切身体会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所依赖的作业系统与记录手段,严重滞后于任务需求。

当前,许多重要信息仍以纸质笔录丶传真传送丶软盘存储等形式处理,这种方式在面对紧急丶

高速丶复杂的信息交互时,存在明显的效率瓶颈。

若『对策班」要真正发挥快速应对的职能,就必须具备一套独立而高效的信息工作系统。

我的请求是:本班应配发高性能携行终端设备,用于现场数据记录丶图像处理丶结构化建档与内部作业分析,并配套建立一套与警察厅主系统之间的定期数据对接与权限同步机制,确保重要信息能够在权限范围内及时查阅丶导入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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