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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内向,二人面对面坐下, 维奇只是直愣愣地盯着他, 一句话也不说。
两人之间静默許久,维奇才开口道:
“真的很对不起……上次的事。”
他虽然英俊, 长得却凶恶, 賽桃有些怕他,只是胡乱地点了点头, 并不接话茬。
“你、你真的不是奈芙缇丝女神的化身吗……我从来都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凡人,从来没有。”
久经沙场,喊了太多次冲锋令, 维奇的声音有几分沙哑,并不像是这个年龄该有的声线。
他看着賽桃,
不禁用目光去丈量对方的身形。
很瘦、也很白,像波斯猫。
感觉,他两只手掌圈起来,就能环住賽桃的腰。
特别漂亮,是用語言形容不出来的漂亮, 他读过的诗不多, 每次想起小神官的臉,只能用那月光的银辉与月季的蓓蕾来描摹对方的面容。这时,他总会懊悔在学校时没有修好文学这一科。
看起来年龄也很小, 不说的话,很难猜到已经成年了。
这样小小的年纪……真的可以做神妻吗?
千百年前,拉神就是对这样一个小男生动了凡心吗?
据说,那时阿蒙神还是以一头公牛的形象现世, 只一眼便疯狂地爱上了一只白鸽,百般追求,仍未有结果。
可是……不管怎么想,公牛和白鸽,还是太不般配了吧?
怎么能怪小白鸽无情呢?
这么小,根本吃不进去。
完全不匹配。
就像,
他和小神官一样。
维奇沮丧地对比了他和小神官的胳膊。
他的肌肤是油亮的古铜色,胳膊上遍布了新伤旧痂,丑陋不堪。
而小神官的肌肤比奶油还要细腻光洁,一身軟肉云似的轻盈,而且……他总觉得,小神官身上,有那种形容不出的香味。
又香又热,
似是被肤肉闷出来的。
“那个……”维奇踌躇片刻,还是开口了,“我们开始吧。”
赛桃还在脑海里回忆咒語,
说真的,他的脑子真有点不够用了。
他不识字,神庙里竟也没人要教他识字。他背的咒语,都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教的。
平时也没有办法复习,现在,能记起来多少算多少了。
而且,
他还得偷维奇身上的東西。
原书中,维奇确尤随身携带亡母遺物的习惯。
那是一只小小的黃铜匕首,据传,他的母親是个低贱的赫梯女奴,因在宴会上献舞被宰相看上,成为对方的情人。
因为身份微贱,维奇出生后并没有得到父親的認可,十岁时,母親再次怀孕,这次因产后病痛的折磨容颜尽失,渐渐被宰相遺忘。直到母亲去世,维奇才被父亲的家人打发进一所小神庙中的学堂。
谁也不知道,他的母亲在落败被卖来埃及前出身何处,也許她曾有高贵的血统或是爱她的家人,但在被卖来埃及后,往昔的美好全都化为黃沙,风一吹便杳无踪迹了。
也许是因为他的血管中流淌着赫梯勇士的血脉,维奇刚开蒙便展现出过人的天赋,射艺、搏斗或是军事的成绩都惊人的优异。因而在美伦普塔还是王子时,他便成为了对方的亲信。
后来远程迦南,北伐西奈半岛,维奇随着美伦普塔凯旋而归,这段往事也就成了秘闻,人们只是惊叹宰相的儿子成了将军,当年的女人已经化为尘土,她的儿子策马而归,回程的路上,铁蹄也曾踏过她的故国。
而这次任务的目标,那柄小小的黃铜匕首,其实是宰相为哄情人开心随手送出的礼物。
只是后来女人睹物思人,死前仍旧紧紧握着这柄匕首,告诉自己的儿子,做人就要如这柄匕首,锋利趁手,为上位者增益。
经年征战,维奇日日佩戴这柄匕首,锋利的刃被黄沙磨钝,他的性情也在无常的战事中被打磨,成了少年君主身邊最趁手的剑。
赛桃看向维奇的腰胯处,不错,那里正别着一支小巧的黄铜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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