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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晚上的大锅饭时间,渐渐成了众人忙碌一天后最期待的时光,也是阮锦最喜欢最难忘的事情。

创业初期,带着爱人和小弟们一起吃喝玩乐,这简直是人间最美好的开端。

想想阮锦就觉得美,忍不住抬头叭唧悄悄在阿蛮的下巴上亲了一口。

阿蛮已经吃了三盘炙羊肉了,看到阮锦亲他,也转过头来捏住阮锦的下巴,狠狠在他嘴上亲了一口。

众人都无奈了,好在都是自己人,这一对的狗粮让刚刚吃饱饭的众人撑了个够本儿。

月色轻薄,饭局散场,阮锦把三儿叫到了跟前,打算让她和尉迟融一起跟着他学做菜。

三儿非常高兴,说道:“那我也是少爷的徒弟了?”

阮锦无奈,点头道:“算算算,以后好好学,你就是咱们蛮锦食记的头号大掌勺。”

三儿微怔,不好意思的问道:“女人也能做掌勺吗?”

阮锦笑出了声,说道:“女人为什么不能做掌勺?女人什么都能做,不光能做掌勺,只要是你想做的,都可以做。”

毛爷爷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只有她想不想,没有她能不能。

三儿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句:“女人也能做王吗?”

阮锦又被她给逗笑了:“为什么不能?姐就是女王,自信放光芒!”

他忍不住唱了出来,要爱你就来,不爱莫张狂……

呸,跑题了。

三儿也笑了,重复道:“姐就是女王,自信放光芒?哈哈,好的,师父,明天……哦不!现在我就给你敬茶!”

说着三儿转身去倒了茶,双膝跪到了阮锦的身前,双手奉上一杯热茶,恭恭敬敬的说道:“师父请喝茶!”

阮锦接过三儿递上的茶,一饮而尽。

其实收三儿为徒这件事并不是他一时兴起,一是因为小五义以后高低会跟着他,二是因为,三儿是手最巧,性子最柔和,最有耐心也心思最细腻的一个。

四儿学不来,他没有这个耐心,阿大适合干跑腿的活儿,阿二勤勤肯肯中规中矩,但有点死脑筋。

要说合适,仙儿可能更合适,但是仙儿在这边有宅子,算是扎根了。

思来想去,只有三儿最合适。

至于尉迟融,这个大少爷,谁能指望他给自己打工啊!

夜深了,雾气渐起,阮锦也和阿蛮骑上马回了小院儿。

路上阿蛮问:“阿锦……是想抽出身来,去……做别的事情吗?”

阮锦十分惊讶的转头看向阿蛮:“这么懂我?你怎么猜到的呀?”

阿蛮搂着阮锦,轻轻蹭着他的侧脸,说道:“不用猜,因为我……就住在阿锦的肚子里。”

阮锦的脸腾得又红了,他忍不住去掐阿蛮的胳膊,心想啊啊啊你这个人在说些什么啊!

谁料阿蛮下一秒又说道:“不是都说……肚子里的……虫,我就是阿锦……肚子里的虫。”

阮锦:……

报一丝,误会了呢。

哎呀,最近这是怎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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