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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莲时略有些动摇,高云忸怩一番,趁势说:“而且,竹叶青的主唱,朱来,是我女朋友。她不愿意告诉别人,找不熟的贝斯手,那就太尴尬了。”

傅莲时大吃一惊,不敢置信道:“真的?”

他们都知道高云有个女朋友,谈了快十年,感情很好,但不知道是何许人也。甚至大家默认,女朋友从来不看高云演出,是忍受不了摇滚乐的噪音,总之不是一路人。没想到她自己是个乐队主唱。

“真的,”高云挽起袖子,“你看。” w?a?n?g?址?f?a?B?u?Y?e???f?ü?????n?2????2?⑤?????ò??

他纹的花臂是传统美式风格,一个一个色彩斑斓的小图案。右手中间有一套架子鼓,底鼓上写着“来”,外面画了爱心。傅莲时“哇”一声,感慨道:“以前还以为你是随便纹的。”

“才不是,”高云指着鼓上的字,“这个是我自己纹的。”

傅莲时仔细看看,那个“来”字果然不一样,写得歪歪扭扭的。别的图案都纹得精巧流畅,单这一个字稚拙。高云说:“以前我早恋,被发现了,我爸我妈都很生气,要我分手来着。”

比起好奇纹身怎么来的,傅莲时更好奇他怎么反抗,问道:“然后呢?”

“我拿一把小刀,这么刻,然后把墨水滴进去,”高云龇牙咧嘴说,“痛死了。然后我回家说,我纹身了,以后当不了兵,也不能端铁饭碗。”

高云是大院子弟,肩负沉甸甸的期许。傅莲时捏了一把汗:“那他们不是更生气了!”

“我爹差点把我打死,”高云说,“但是他们就忘记分手的事儿了。”

再看那个歪歪扭扭的“来”字,傅莲时肃然起敬:“要这么看,其实纹得挺好。”又感慨说:“能留得这么久。”

“其实半个月就好全了,”高云笑道,“这个是后来补的。”

“不会后悔吗?”傅莲时说。

要是跟贺雪朝聊天,他万万不会问这个问题。听起来好像咒别人分手,心思细腻的人容易多想。

“有什么好后悔的,”高云说,“一块皮而已。分手就当送她了。”

傅莲时失笑道:“又不是只有分手,以后当不了官呢?”

“上进的人,才会觉得做不了这个那个,是对生命的浪费,”高云闷闷说,“我不上进,当了官也不会快乐。我这辈子就想要快乐。”

“那好吧,”傅莲时被说动了,“不过我要带着英语书。”

高云是开车来的,傅莲时坐副驾,一路背曲君布置的英文单词。开到站,竹叶青排练室是间地下室,贴隔音材料改装,还要走很长一段没有灯的楼梯。傅莲时合上课本,背着贝斯,走在高云后面。

还没走到楼梯尽头,底下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女人声音冷笑说:“现在回来干什么,我不稀罕你们两个了。”

“这是我女朋友,”高云往后了一步,差点踩着傅莲时的脚,“什么意思,我没迟到吧?”

傅莲时说道:“在和别人吵架呢。”

两人站在楼梯半空,不上不下地听了一会儿。原来退队的鼓手和贝斯回排练室拿乐器,正巧和朱来撞上了。贝斯手嘲笑道:“搞清楚一点,谁不稀罕谁。”

朱来说道:“拿完东西快滚。”贝斯手偏要惹她:“嘴硬什么呢,马上要演出了,找不到乐手吧?”

“已经找到了,”朱来道,“一个鼓手,比他强一百倍。一个贝斯手,是‘飞蛾’带出来的,也比你强一百倍。”

傅莲时压根没见过飞蛾的面,怎么就算是飞蛾带出来的了?他推推高云,心虚道:“高云哥,你怎么说的?”

高云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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