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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同意。”
不同意还说这些做什么?陆子君侧过脸瞥他。
日光透过车窗,落在陆竞珩肩上,他微微倾身,压低的声音带着温热的气息:“我不想你当我叔叔。”
陆子君先是一怔,随即眼底漾开笑,面上又佯装严肃:“大胆!快叫叔叔。”
陆竞珩弯起眼,手上稍稍用力,示意他靠近,陆子君顺从地贴过去,温热的呼吸拂过耳廓,熟悉的男声低沉而清晰地钻进心里:
“要当老婆的。”
要命了。
陆子君俯下身,捂住耳朵,把人埋在座位里。
不能再听了。
脸都要烫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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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陆子君脸烫到不行的事,远不止这一桩。
随着送王船仪式日渐临近,陆氏海外各分支族人陆续归国。村长逢人便拉着介绍新认的干儿子,于是短短几天内,陆子君突然多出了一大家子干亲,从干叔公到干侄孙,年龄横跨数代,足迹遍布全球。他甚至从几位干叔公手中收到了沉甸甸的大红包,重得将他本就七上八下的心,直接拱上了天。
成为村长干儿子这件事,对陆子君来说,同皇帝那句突如其来的结婚言论一样,令他不知所措。
他想不明白村长为什么偏偏选中自己。若只是想要有人养老送终,以老人的财力,愿意排队照顾他的人能一路排到月球,可为什么一定得是他?
难道是因为自己和陆竞珩在一起?可早在他们相遇之前,村长就已经提过这事。即便后来因为撞破两人亲密而气得不行,老人也从未改过主意。
这件事情陆子君问过陆竞珩,怎么开枝散叶这件事,突然就从村长口中销声匿迹了?陆竞珩解释,那不过是村长的口癖,就同你老母一样,随口说说。
按辈分,村长现在是陆家村老人里最大的,他是一个枝芽都没长,也不妨碍他把底下小辈骂得服服帖帖。
陆子君听完琢磨半天,似乎有些道理,口癖罢了,那皇帝的结婚言论呢?是不是也是口癖而已?
二百周年的送王船仪式比往年更为隆重,庙前广场上,香烟如云海翻涌,上百张朱漆八仙桌列阵铺开,全猪全羊帝王蟹龙虾,在金元宝的包围下堆积成山。
林涵也被临时从北京调了回来,因为之前在菲国海岛接待霍氏时表现不错,被村长记住了名字。
他整个暑假都在晋港郊区的陆氏实验室实习,与陆子君住的酒店十万八千米,公车三个小时都到不了。两人一个忙实验,一个忙着学习财务管理,除了在学校附近的汉堡店吃过顿午饭,就没空再见面。
现在,两人终于在堆成座小山的供品台前碰头。林涵穿着工作人员统一的大红的POLO衫,而陆子君则是一身代表陆氏主支的月白色中式礼衫,腰上扎着红绸,寓意是外家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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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涵眼睛一亮,弯起嘴角,开口第一句就是:“苟富贵,勿相忘。”
陆子君听得要晕过去了,“就是老人家一片心意,挂个名罢。不然我收到的干儿子红包,分你一个?”
林涵大笑起来:“红包就免了,先把你破手机换了,不然找你开黑老卡。”
“那得等我回去数数,违约金凑够没。那手机才买没多久,换了多浪费。”陆子君撇嘴。
“你现在都是干儿子了,还担心什么违约金啊?直接和村长提不行吗?”林涵的做事风格,与他理工科学霸的身份完全吻合,只有一根线,笔直笔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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