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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于天分,自负于审美,自负于一副皮囊。

杨今予对着镜子挑剔了一堆,最后甘拜下风叹了口气。他啊,跟闫肃比起来,烂命一条,烂人一个。

他警告自己,如果不能改变,那就将自己藏好吧,别再对身边的人发作。

装也要装个正常人。

闫肃是一个优秀到骨子里的人,肩上清风明月,内里刚柔峭直。

温良有礼,自律自谦。

好看,好闻,还有一身好武艺。

根本挑不出毛病。

喜欢这样的人,一点都不令人意外。

那样的人,生来就是会被人喜欢的。

杨今予闭了闭眼,终于正视起内心懵懂却澎湃的少年心事,给不知从何而起的陌生悸动盖棺定论,明明白白加注了“喜欢”一词。

他这个一直在给自己倒计时、从没对音乐以外感兴趣过的情感缺失的异类,居然发现心口酸酸涨涨,像塌陷了一角。

那里不足与外人道,柔软不可触摸,存放了一些别的缱绻。

年少悸动往往酸涩矛盾,是这个季节入口的杨梅。在你想要捕捉回甘的时候,回甘却悄然入喉,与骨骼腐蚀到一起了。

那......怎么办啊?

杨梅已经完全不理人了。

快过季了。

这一刻,杨今予像在拆解缠绕的耳机线,越理越清晰,终于不再顾得上计较一个口头难堪的称谓了。

喜当弟就喜当弟。

他光着脚跑回卧室,抓起手机。

即使现在已是凌晨,按闫肃的生物钟,应该已经睡了。

他还是听见自己的心跳雷鸣一般,咬咬牙,打过去两个字。

曹知知,你最好说话有分量。

“哥哥。”

第74章 小铃铛

绝对音感带给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无疑是巨大的。

比如杨今予从小就觉得自己有特异功能, 每当有心事的时候,去外面听听声音,各色各样的声音都会转化成音符音名, 闯入他的脑海,成功赶走胡思乱想。

杨今予看了看时间, 零点二十。

等闫肃明天一早醒来, 看到消息, 会怎么想,怎么回?

他拢了拢额前的头发,心想:“气我也好, 骂我也罢, 只要能和好, 只要能继续做......做朋友就好。”

有人决定,从此刻开始,暗自喜欢一个人。

杨今予换了身行头, 准备去趟天水围, 找谢忱坐坐。

他需要有声音的地方。

这个点的天水围,正是夜场最火爆的时段。谢忱挺忙的, 见杨今予进来, 愣了一下。

他刚把客人要的扎啤杯送过去,湿润的手指在制服上蹭了蹭, 对杨今予挑起锋利的眉:“现在过来, 是明天打算逃课了?”

杨今予:“不逃,早上直接过去。”

谢忱竖了竖拇指, 然后向吧台的调酒小哥交代了两句, 朝杨今予歪嘴一笑:“等我一下,先找坐吧。”

天水围正在播放一首朴树的《清白之年》。

人在有心事的时候, 好像所有外物都能跟自己扯上关系,杨今予被塞了一耳朵歌词,每一句都觉得应景。

【那是我还不识人生之味的年代

我情窦还不开

你的衬衣如雪

盼着杨树叶落下 眼睛不眨

心里像有一些话

我们先不讲】

谢忱在吧台等了一会儿,边跟着哼唱,边从调酒小哥手里接过两杯喝的。

“此生多勉强~此身越重洋~~哎你要不来,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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