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金银花(2 / 2)
她又问:「那我手上这镯子又是怎麽回事?」
李玄贞答:「那是山贼的东西。」
「喔......」凤别云端着茶杯坐在椅子上左右运动脖子:「对了,怀信哥哥说过,我曾与你在荒山野岭待三个月,而我没有那段记忆,觉得很奇怪,所以你说说看我在那些日子里曾做过什麽事。」
李玄贞忽然扯了嘴角,笑得有些苦闷,语气包含浓浓的哀怨:「不过都是些餐风露宿的回忆,小姐记不起来也罢。」
「餐风露宿......」凤别云没有理会李玄贞的阴阳怪气,只是连连摇头,感叹道:「真不敢想我曾经在山里像个野人过了三个月。」她好奇问道:「我有跟野人一样茹毛饮血,饿到吃虫子吗?」
「没有。」
「这样啊。」然後她想到了什麽,一拍大腿:「对了,我能逃出山寨又在深林中过三个月,你的功劳不小阿,爹爹似乎还没给你赏赐,这样吧,我就代替爹爹赏你了,说说看你想要什麽?」
李玄贞问:「什麽都可以吗?」
凤别云双手抱胸:「当然了,我可是凤府大小姐,拥有的金银财宝可不是你一庶子能想像的,只要你说得出来,不论什麽事都能帮你完成!」
他说:「那小姐以後叫我李玄贞吧。」
「啊?」凤别云对他的回答感到非常诧异,凤别云是刻意「大放厥词」,好让李玄贞可以利用这个「恩赐」提出对他有利的要求,凤别云不解:「我凤别云家财万贯,不怕你任何过分的要求,可别说我占你便宜,再给你一次机会,给你考虑三天,回去好好想过之後再跟我说。」
尽管凤别云劝阻,他仍是坚定说道:「我只要这个。」
凤别云听到他的发言简直恨铁不成钢,撑着头蹙眉道:「你要这个没用的东西做什麽?」
李玄贞反问:「那小姐觉得什麽东西有用。」
「恩......」凤别云仰头挠挠她的脸颊,沉思了会:「你爹把你卖给我爹做童养夫,所以你可以向我要钱,把你自己赎回去,除此之外你还能拿着剩馀的钱重新过上好生活。」
「这些都是用钱买的俗物......」话语一顿,浅褐色的双眸静默望着凤别云,他说:「唯有小姐一声『李玄贞』是千金万两也买不到的。」
凤别云倒吸一口气,实在不想承认被这个毛头小子给撩到,她别过头说道:「神经病。」
李玄贞自嘲似的轻笑:「大抵是吧。」他又说:「小姐可不能出尔反尔。」
「知道了丶知道了」凤别云故作烦躁,她双手抱胸,睨着李玄贞像只骄傲的孔雀::「李玄贞,这样你满意了吧。」
【好感】【李玄贞】:65+15
「恩。」李玄贞向来冷硬的脸庞带着笑意,暖得能化人。
与穆怀信儒雅的气质不同,李玄贞天生寡淡,他的温柔像是昙花,仅为她一人绽放。
凤别云浑身不自在,内心仿佛被灌了蜜,又被蚁虫反覆啃食那般挠养,表面依然维持「烦躁」,钻回被窝,伸出藕臂如同驱赶狗儿那般:「去去去,下去。」
李玄贞不再逗留,他微微倾身:「小姐,如果有什麽需要,我就在门外候着。」
直到大门关上,凤别云才松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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