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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
阿九道:“我会带他回来,现在,滚出我的地盘。”
这里是楚禾的院子,但楚禾的,就是他的,所以这里便是他的地盘。
宋春鸣低头离开,不经意间,他身上掉下了一样东西,再回头时,他见到少年已握在手中的东西,连忙说道:“这是我的玉佩。”
阿九却没有立马还回去,他的指尖抚过鱼形玉佩上的云纹,从前的那一幕,忽然浮现在眼前。
“我这次离家出走就是为了寻找我的未婚夫,我们自幼定亲,感情一直很好,只是因为遭遇了意外,我的未婚夫和我断了联系。”
“这玉佩象征着我们情比金坚,玉在人在,玉亡人亡。”
“所以我几经死劫,都会努力的保护这枚玉佩。”
女孩的声音一遍遍的回响在他的耳侧,几乎是一遍遍的在他的灵魂里又刮下了一层层血肉。
埋伏于灵魂里的幽幽之声再度出现。
“没有人会喜欢你。”
“没有人会真心待你。”
“蚩衍,阿九,你还有什么理由存在呢?”
夜风忽起,少年衣袂猎猎作响,越是勾勒得他身形单薄,白发飞舞之时,他垂下眼,眉心的红点像是鲜血,又好似是会跟随他一辈子的诅咒,艳得过分。
宋春鸣察觉到了不对劲,“阿——”
猛然间,玉佩“咔嚓”一声,在少年手中被碾碎化作了尘埃,消失在了凄冷的风里。
对上那一双红艳艳,仿若淌着血的眼眸,宋春鸣遍体生寒。
第162章 拒霜花(1)
李怀瑾向来比同龄人早熟,所以在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早衰之症是治不好的,只是父亲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但凡是有名的大夫,名贵的药材,都会不惜成本的找来,只为了给他延续生命。
但李怀瑾知道,这些都是徒劳的。
父亲却始终抱有希望,他太小心翼翼,只想保护好唯一的孩子,也因此,李怀瑾的童年记忆里都是一个小小的房子,还充满了各种药的味道。
七岁那一年,他听着窗外的鸟鸣,忽然生出了想去外面看看的想法。
那是李怀瑾第一次任性,趁着他人不注意,他悄悄地溜了出去。
外面的世界,陌生又新奇,与院子里那小小的一方天地截然不同,他漫无目的,也看花了眼,不知不觉间,走到了林荫小道。
正是初秋,路两旁的木芙蓉开的最灿烂的时节,大红大紫,艳丽非常,生机盎然。
然后,他听到了哭声。
李怀瑾循着声音而去,走进一个破庙,见到了躺在地上哭泣的小女孩。
女孩不过两三岁的模样,脸色通红,烧得厉害,她哼哼唧唧的掉着眼泪,李怀瑾不禁想起了小厮偷偷的养的那只小猫儿。
若是没有他人的庇佑,连觅食也不会,许是活不了多久。
他好奇的走过去,在女孩身边蹲下,被她抓住了手。
她灰扑扑的脸蛋算不得好看,泪眼朦胧的眼睛半睁着,意识并不清晰,只抓着李怀瑾,像是抓住了唯一的救命稻草。
她小小的,软软的,又糯糯的唤了一声,“哥哥……”
鬼使神差之下,李怀瑾抱着这个没有人要的女孩回了家,面对父亲的询问,他只道:“我要养她。”
这一句话不给人质疑的机会,便好似是熊孩子直接对父母提要求,自己要养一只小狗或是小猫那么简单。
李怀瑾向来懂事,他第一次任性的提出要求,李老爷并没有拒绝的理由。
更何况李家养一个孩子也不是养不起,而且李家只有李怀瑾一个少爷,他许是觉得孤单寂寞,想要一个妹妹,也是能够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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