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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给自己找补的。

骊珠被他这话噎了一下,想反驳,但左思右想,却又觉得他胡说八道得有几分道理。

她突然发现书读得少也有好处。

他对好多东西真是半点敬畏之心都没有,狂妄得让人羡慕。

骊珠:“以前不知道想不想,但现在,恐怕是真的想当了。”

“他们想当,也要看看能不能夺得走——皇位可没有公主的绣鞋那么好抢。”

骊珠僵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的!”

她昨日明明让长君把剩下那只鞋都藏起来了啊。

裴照野扯了扯唇角:

“你总共就四双鞋,穿坏了一双,剩下三双怕再穿坏,爱惜得每日都要换着穿,现在突然少了一双鞋,我派丹朱向长君一打听就知道了。”

骊珠连忙摁住他的手背。

“一双鞋而已,我也没受伤,小事一桩,你别太生气……”

裴照野静静看着她不说话。

他当然生气,怎么会不生气。

但他气的不是那个什么狗屁薛二公子,气的是骊珠。

他讨厌那种蔑视平民百姓,自认高人一等的权贵。

却也不得不承认,一个出身尊贵,又独得皇帝宠爱的公主,就算眼睛长到天上去都不奇怪。

裴照野头一次希望骊珠能学到一点权贵们的坏毛病。

比如那个薛三娘子,骊珠要是有她三成跋扈,早就让长君把那个什么薛二公子砍成两截,再细细剁成臊子。

又比如前世在覃家,她若是个嚣张恣意的公主,岂会受覃珣母亲的欺负?

不过这些话,他也只是想想。

她身为公主,为何不能跋扈,为何不能嚣张恣意、随心所欲地活,他难道不清楚吗?

裴照野反手握住她的手,捏了捏手心。

软得跟豆腐似的。

这么一个浑身上下都软的人,却也能为了他拼尽全力,将他从覃戎的手底下救了出来。

“放心,从前我不惜命,如今为了你,也要改改脾气,谋定而后动……我没生气,只是在想待会儿去给你买双新鞋。”

骊珠松了口气。

前世她还为裴照野不吃醋而有些遗憾,现在她知道,他吃起醋来惊天动地,绝非寻常。

……还好他不知道前世覃珣和裴胤之的事。

骊珠笑眯眯道:“好呀,但是千万不要买蜀锦的,太贵了,我穿最普通的丝绸就好了。”

“……”

搞不清楚什么叫普通,这点倒是很有权贵作风。

按她的要求,裴照野买了双最“普通”的丝绸绣鞋,骊珠连着几日一直穿着,视若珍宝。

穿城而过的红叶军又行了几日,在绛州百姓的夹道欢迎下,红叶军终于抵达雁山。

吴炎带着人马在城门外相迎。

众人远远就瞧见那面写着“裴”字的帅旗,忍不住议论:

“……听说那面帅旗是清河公主亲自题的。”

“这个裴照野,听说脸长得还行,不就是给公主当面首上位的吗?一个小白脸,凭什么一来就做主帅?”

沉默的吴炎忽而开口:

“听说他率领的山寨,在鹤州一带势力不小,他才二十岁。”

“那又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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