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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着一块警督级别的警徽。

抬着头,我四下扫视着,因为显然丧尸不会因为这个地方太明亮而止步,它们又不是鬼。这里很大,曾经也应该是井井有条的,但现在角落里堆满了各种临时设备:钢丝床、担架、装满染血纱布的垃圾桶。

看得出来,这里被当作临时难民营。至少是曾经被当作难民营,因为现在我什么人也没看到。

不过这里也没有那些吃人的怪物,所以我想我应该感恩。

“我们、我们得找个地方。”警官吃痛地拧起了脸,但当我努力扶起他的时候,他的膝盖打着颤支撑住了,“上、上楼,右边。”

“我们得给你包扎伤口。”我一边扶着他,一边穿过杂乱的前厅。心里想着他需要的大概不只是急救喷雾和干净绷带。

丧尸病毒是不是有解药之类的?但我努力回忆电影的时候,不记得有什么关于警察局的故事。

至少解药该去实验室或者医院一类的地方找才对。

然而我没把这话说出口,只是默默扶着手上的警官向前走。我必须找到迪恩,但那之后,也许迪恩能帮忙找解药,也许我们就能来得及救他。

经过前台时,一张弧形桌子上摆着的一个打字机让我不禁愣了一下。

除非那是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摆件,不然那东西不该上个世纪就过时了吗?但我也没有多问,因为这比起生死大事来说根本无关紧要。

一左一右两道楼梯都可以通往二楼的环形走廊,我听从警官的指示,从右边的楼梯把他拖了上去。

这个过程花了十几分钟,把我们两个都折腾的气喘吁吁。我发现他的伤口一直在大量出血,照这个速度,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休克。

再醒过来,也许就不再是人类了。

我咬紧牙关,默默加快了速度。同时努力把气喘匀,好跟这位警官说话。

“我该怎么称呼你?”我问他,不希望他晕过去了,“我叫乐乐。”

警官瞟了我一眼,说:“马文伯拉纳。你的真名叫什么,女孩儿?”

“呃。”我考虑了一下,觉得撒谎比解释自己是个游戏公司的产品要容易多了,“乔伊斯,乔伊斯斯皮尔。叫我乐乐就好。”顿了顿,我又解释,“我不是妓|女,我只是……把外套忘在车上了。”

“没以为你是。”马文伯拉纳短促地说,然后点了点头,呼吸沉重,但他强迫自己振作精神,“右转,在门口停下。”

我照做了。从二楼的走廊可以看到一楼大厅。我在马文示意之后放开了他,后者扶着墙,掏出钥匙小心地打开了那扇上锁的门。

“跟在我后面。”他一只手捂着腰,另一只手举起枪,慢慢走进了门后灯光明亮的房间。

这里像个接待室,只不过对于警察局来说有点过于高档了,用来接待贵客还差不多。厚重的木制家具和真皮沙发散发出好闻的气味,让我备受摧残的鼻子稍微好受了一些。只有角落里的自动贩卖机让这里接了些地气。

接待室对面也有扇门。马文回头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然后缓缓打开门,枪口先伸了出去。

“安全。”他哑声说道,声音压得很低,“跟紧我,女孩儿。”

我有点儿想问他既然一直叫我“女孩儿”,还问我名字干什么。但现在不是闲聊的时候。我闭上嘴跟了上去,探头出去左右看了看,然后跟着马文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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