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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鞭尸!(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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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点点脑袋。

他们都看过了,死者遇害前夕,曾在巷口好似看到什麽熟人,主动向内走去,随后遇害,又逃出巷子,在脱离监控视角的地方死亡。

「死者当时情绪严重吗?」

徐良反问。

「不严重。」王超摇摇头。

「凶手呢?」徐良又问。

王超看了看不远处,死者曾被鞭尸的地方。

「挺严重的。」他老实回答。

「你看,问题这不就解开了?」

徐良笑了笑。

作为一个律所金牌律师,他秉持着顾客都是上帝的原则,哪怕对方是傻子也是如此!

除非对方是精神病。

收起思绪。

徐良继续顺着之前的话语开口说道:

「所以,凶手之所以恨死者,是因为双方矛盾中,他处于受害者一方!」

「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即,他对凶手造成矛盾能令他获得一些好处,也正是这好处,驱使他加害他人!」

「也就是俗称的动机。」

一个陌生男人对你怀孕的妻子殴打,你会产生情绪。

但,即便是唐氏儿,也不会莫名其妙对另一人殴打!

人做事,都要有理由的!

你喝水是渴了,吃饭是饿了,睡觉是困了。

凶手杀死者也是如此,他的理由是长期处于受害者的矛盾。

死者加害凶手亦有利于!

只是...理由是什麽?

「一个人主动对另一人加害,无非两种理由。」

「一,情绪,二,利益!」

徐良直言道,没有任何长篇大论的意思。

意思很好理解。

以两种案件所代表。

所谓情绪,可以用校园霸凌案来思考,霸凌者是否无理由霸凌他人?不,理由是有的,是所谓情绪!

对方以碾碎他人尊严为行动,获取情绪上的愉悦!

这便是动机,也是霸凌理由!

常见的还有网际网路地域黑,以黑他人乡巴佬的形式抬高自身身份,以求这种高人一等的爽感!

至于第二种,『利益』就更好解释了。

如抢银行,又或是因财谋杀,这便是利益导致。

当然,动机也有可能同时具备两种原因。

而将线索全都整合......

陈长春突然发现...原本飘忽不定的案子,这一刻竟有了个模糊的框架!

不过一旁的王超打断他的思绪。

「我明白!」

「这个我真明白,早说是杀人拿钱嘛,怎麽还绕那麽一大圈!」

王超眼前一亮,他兴奋开口。

叽里咕噜说了半天,终于听懂一句话了!

陈长春感觉有点丢脸,他再次小声尴尬道:

「别在意,他是傻的。」

「理解。」

徐良点点头。

「胡说,我很聪明的!」

王超大怒,他觉得自己拥有超级大脑与超级肌肉。

只不过平日里超级大脑告诉他使用超级肌肉更好,所以平日才不显山不露水的!

陈长春却更加羞愧。

他瞪了王超一眼,这才回归正事。

「可...还是不好查啊。」

陈长春迟疑着。

对方的意思他很清楚。

无非是顺着死者这两方面调查凶手身份,又或是当年所发生矛盾的本身事件。

可难度终究极大,短时间完全查不到信息。

「不,很好查。」

徐良看了眼时间,发觉还没到锺,便继续开口解释。

「从刚才的推论来看,本案属于什麽性质?」

「长时间的情绪递增,所导致的激情杀人!」

一旁的王超抢先回答。

「是的,长时间的情绪递增!」徐良点头。

长时间的情绪递增,是个很有说法的东西。

但......

说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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