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鞭尸!(2 / 2)
王超点点脑袋。
他们都看过了,死者遇害前夕,曾在巷口好似看到什麽熟人,主动向内走去,随后遇害,又逃出巷子,在脱离监控视角的地方死亡。
「死者当时情绪严重吗?」
徐良反问。
「不严重。」王超摇摇头。
「凶手呢?」徐良又问。
王超看了看不远处,死者曾被鞭尸的地方。
「挺严重的。」他老实回答。
「你看,问题这不就解开了?」
徐良笑了笑。
作为一个律所金牌律师,他秉持着顾客都是上帝的原则,哪怕对方是傻子也是如此!
除非对方是精神病。
收起思绪。
徐良继续顺着之前的话语开口说道:
「所以,凶手之所以恨死者,是因为双方矛盾中,他处于受害者一方!」
「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即,他对凶手造成矛盾能令他获得一些好处,也正是这好处,驱使他加害他人!」
「也就是俗称的动机。」
一个陌生男人对你怀孕的妻子殴打,你会产生情绪。
但,即便是唐氏儿,也不会莫名其妙对另一人殴打!
人做事,都要有理由的!
你喝水是渴了,吃饭是饿了,睡觉是困了。
凶手杀死者也是如此,他的理由是长期处于受害者的矛盾。
死者加害凶手亦有利于!
只是...理由是什麽?
「一个人主动对另一人加害,无非两种理由。」
「一,情绪,二,利益!」
徐良直言道,没有任何长篇大论的意思。
意思很好理解。
以两种案件所代表。
所谓情绪,可以用校园霸凌案来思考,霸凌者是否无理由霸凌他人?不,理由是有的,是所谓情绪!
对方以碾碎他人尊严为行动,获取情绪上的愉悦!
这便是动机,也是霸凌理由!
常见的还有网际网路地域黑,以黑他人乡巴佬的形式抬高自身身份,以求这种高人一等的爽感!
至于第二种,『利益』就更好解释了。
如抢银行,又或是因财谋杀,这便是利益导致。
当然,动机也有可能同时具备两种原因。
而将线索全都整合......
陈长春突然发现...原本飘忽不定的案子,这一刻竟有了个模糊的框架!
不过一旁的王超打断他的思绪。
「我明白!」
「这个我真明白,早说是杀人拿钱嘛,怎麽还绕那麽一大圈!」
王超眼前一亮,他兴奋开口。
叽里咕噜说了半天,终于听懂一句话了!
陈长春感觉有点丢脸,他再次小声尴尬道:
「别在意,他是傻的。」
「理解。」
徐良点点头。
「胡说,我很聪明的!」
王超大怒,他觉得自己拥有超级大脑与超级肌肉。
只不过平日里超级大脑告诉他使用超级肌肉更好,所以平日才不显山不露水的!
陈长春却更加羞愧。
他瞪了王超一眼,这才回归正事。
「可...还是不好查啊。」
陈长春迟疑着。
对方的意思他很清楚。
无非是顺着死者这两方面调查凶手身份,又或是当年所发生矛盾的本身事件。
可难度终究极大,短时间完全查不到信息。
「不,很好查。」
徐良看了眼时间,发觉还没到锺,便继续开口解释。
「从刚才的推论来看,本案属于什麽性质?」
「长时间的情绪递增,所导致的激情杀人!」
一旁的王超抢先回答。
「是的,长时间的情绪递增!」徐良点头。
长时间的情绪递增,是个很有说法的东西。
但......
说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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