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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斯年被老同学押解着,还没忘记回头招呼一声:“欢迎啊,大家先进屋吧。”

曾凯的妈妈李铃女士,从花海中拔出眼睛,一下就瞅见了屋檐下打坐的李保儿,压低了声音在未来儿媳耳边嘀咕:“怎么还有个道士啊?这是在打坐?”

“不知道……难道是行为艺术?眼睛闭着呢,不用管,先进去吧。”冯乐乐也是一头雾水,不确定的答了,又转头帮着招呼客人:“怎么样?刘哥,景色漂亮吧?等会吃了饭,你才知道什么叫做不虚此行。”

这位姓刘的男士是曾凯多年的吃喝朋友,也是米志的表哥,本人是典型的拆二代,钱多人闲,生平没什么太大爱好,就被一个‘吃’字拿捏得死死的。

上周他被曾凯安利了这家民宿,出于相互的信任了解,压根就没考虑距离和费用的问题,立马就落了定,只不过当时他想带的是另外一个人,还为此等了人家好几天,结果还是没能等着,临出发了才决定带上了同为吃货的表弟,万没想到,竟然还能凑合了一对老同学重逢。

“伯母好。”米志表哥礼貌的打个招呼,转头问:“乐乐,你家老曾怎么没来?”

“出差还没回来呢,明天到,这儿明天正式开业,回头你可得帮我朋友多宣传一下。”

三个人说着话,刚进屋,就被一阵浓郁的香味勾住了。

中庭花园的长条木桌上,晚饭都已经准备好了,荤的素的凉的热的,看上去就很好吃的样子,正中间的电磁炉还炖着一大盘热气腾腾、红亮诱人的烤鱼。

刚才见过的那位帅哥老板,端着一碗滚油从厨房走过来,“滋啦”一声,泼在鱼身铺着的鲜嫩青花椒上,一瞬间,鱼肉的鲜香、辣椒的醇香、还有蒜末的辛香被彻底激发出来,让人的食欲瞬间达到了顶峰。

两位女士暗暗吞了吞口水,表面还是一副矜持的样子,米志表哥眼睛都直了,口水仿佛能飞流直下三千尺,他甚至觉得自己能连鱼带炉子一块吞下去。

冯乐乐拐着李玲的胳膊,迅速在一对母女身旁落座,相互客气一下,立刻就抄起了筷子。米志招呼表哥坐在身边,自己又起身帮着倒啤酒饮料,倒比一旁愣愣坐着的晏臻更像是个帮工。

刚开席,就听见新客们的惊叹,其实发声的主要是米志,“哇靠,太特么好吃了!年仔,你这手艺绝了,比你阿公都强多了啊,怎么练的?天啊……”

可他也就这么几句话的功夫。

说完了,他一眼就见鱼脸肉被一声不吭的表哥迅猛的挖走了,而他看上的那块鱼肚肉被冯乐乐夹到了李玲碗里……他再顾不上说话,一双筷子翻飞着加入了疯抢。

果然应了那句老话——人多吃饭热闹。连一向不爱热食的晏臻都夹了几筷子鱼肉,用清水涮了涮,试了试味道。

安斯年原本觉得很宽裕的食材分量,居然差点不够吃,连菜汤都被人倒在了碗里,搅着白米饭给干掉了,到了后面,一桌人把整锅的陈皮红豆沙也炫到涓滴不剩,这才有了饱足的感觉。

饭后,女士们相约出门散步,米志表哥在和人视频通话,大概是在炫耀今晚的美食,安斯年伺候完猫猫狗狗,和老同学移师后院聊天,晏臻不声不响的跟在了旁边。

“你这家伙,什么时候回的粤洲?到了S市也不来找我!”米志一屁股坐在藤椅上,率先发难,“怎么想起到这儿开民宿了?地方太偏了点,你这手艺,要是开在海沙那边,那不早红了?”

“回来快半年了吧,也没想着红,开在这边也就图个清静。你呢?还在做导游?这行当现在好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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