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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在我身上。”第二杯酒喝完,匠悠又调了一杯荔枝玫瑰气泡酒,同样受到了高度好评,她掏出自己的经营日志,认真地把这三种酒的调制配方记录下来,准备明天教给新厨子。
只是,说起温彻斯特文书主簿,匠悠便想起了那对彼此都抱有好感的贵族情侣,她咔咔地笑了起来:“那位贵族小姐可真有意思,我都不知道她那么娇小的身躯,是怎么吃下那么多食物的。”
“薇薇安?”之前已经从杰瑞科那边听说了这事的安德雷似是回忆起了什么,忽地笑了起来:“你可别被她那可爱的外表欺骗到,她可不是什么娇娇女、洋娃娃……要知道,当年我们会认识,正是因为她不顾她父亲反对,非要学习武术与斗气,才求到了我老师萨卡伯爵那边。”
“哦?”匠悠见有八卦听,好奇地凑了过来,撑着下巴靠在吧台上,“她会武?”
“嗯,就是跟我义兄学的。”第三杯酒下肚,安德雷似是已经有了些许醉意,陷入回忆之中后话匣子打开便合不上,“她若是放下矜持的面具,大约能把我哥拎起来抡两圈。”
匠悠:“OwO?拎起来?抡两圈?”
她那不存在的耳朵是不是又不灵光了?怎么好像听到了几个奇怪的动词?
不知是甜蜜的酒水醉人,还是这一室橘黄的烛光过于温柔,又或是遇到故人激起了过往的回忆,再或者是和这骷髅架子相处起来十分令人惬意放松,安德雷不由得兴起了讲故事的兴致。
他品着荔枝玫瑰气泡酒,顺着回忆的思绪,想到哪,讲到哪,把童年时三人相识的趣事、自己的父母家世都零零落落地讲了一遍,虽说都是些不甚连贯的童年轶闻趣事,却让匠悠听得津津有味的同时,也在脑海里拼凑出了安德雷的过去。
安德雷的父亲,是亨廷顿国王一支的旁系血亲,论起家族谱系,大约能算得上是国王的庶堂弟。
之所以用上‘大约’,是因为从亨廷顿国王的爷爷那辈开始,便有从战场上捡遗孤、随手往自家族谱上一登充做庶子的习惯。当年历代的亨廷顿大公连着他们的子嗣家眷,全都是与岩铁巨人对战、戍卫国土的王国骑士。
这些王国骑士常年驻扎边疆,不少人便与当地村落的女子结了亲,生了孩子。这些孩子们要么养在村落,要么养在军中,就当做下一任的骑士培养。
战场上刀剑无眼,岩铁巨人又常常成群结队攻击村落,哪怕骑士们个个骁勇善战,也难保自己总能活着归来。反正上了战场大家就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便立下誓言,若是在战场上捡到了遗孤,那便都当做自己的孩子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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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孩子记得自己的名字与父母姓氏,那他们便自称叔伯,照料他们长大;若是孩子年岁太小,一问三不知,那就视作亲生记入族谱,总归,他们都是亨廷顿公国的子民。
正因为与国王有着这层不亲不远的关系,再加上他确实有着过人的实力,安德雷的父亲被国王器重,如今是亨廷顿公国手握实权的大将军;而他的妻子,安德雷的母亲,则是拜月教大祭司安妮娜·德·德雷斯顿。她不仅是拜月教的大祭司,更是一位拥有实权与领地的女伯爵。
安德雷自小便跟着父母,在拜月教教会、边疆军营来回奔波,从小就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他的父母对这个儿子十分疼爱,却总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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